在酒吧看的球赛,跟同事C和S。合起来就是CS,在这个Computer Science组倒是也很合理。
无法Focus,所以开始想着要复盘这段经历。
回家的时候,等错了公交站,一个遛狗的小姐姐特别友善的告诉我,我等错了。还好被告诉了,不然就要在冷风中再等一个十分钟。
看到S飞驰的背影,S真的很爱笑。超级宽的肩,个子很高,蓝色的瞳孔,外向,而且很聪明,毕竟是五年拿下数学专业本硕的人(还是德国的某qs前100),长得还很帅,像是《遇见你之前》的男主。大概就是,如果我有一天要离开这里并且觉得不太可能有一个正常婚生小孩的话,我会问的,我会问有没有可能捐精给我生一个小孩。虽然可能会被拒绝。
跟C礼貌道别。他喜欢的拜仁赢了,我喜欢的阿森纳输了。
27岁,读博一,在这个地方,真的真的,算年纪大的了。他俩一个24,一个25。青春活力的小朋友,真好啊。
只是回去的路上,突然想到,如果我,把筛选身边男性的心力用在提升自己上,我该会有多好啊。
最后,我还是喜欢阿森纳。